登报电话:191-0560一6925(微信同号),QQ:2966952743,登报挂失联系王老师。遗失声明,登报挂失,注销公告等登报服务遗失声明、公告启示、增资减资、开业公告、注销公告、变更分立、吸收合并、转让公告、施工公告、招标公告、拍卖公告、解除公告、催收公告、致歉公告、延期公告、寻人寻物。遗失公章、财务章、发票章
公章、财务章、发票章一旦遗失,第一时间由法定代表人带身份证、营业执照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,索取报案回执,同时在刊登遗失声明。
然后才能持营业执照副本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、派出所报案回执及登报声明到公安局治安科办理新刻印章的备案。
遗失发票
遗失发票,根据是空白发票还是已开发票,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,做的登报声明都不同。此外,税务登记证或税控盘遗失,也需登报。
以前,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,必须刊登在《中国税务报》上,其他报刊不行。
好在国税总局发布了第50号公告,说丢失专用发票不用在《中国税务报》上刊登“遗失声明”了!注意,不是说不用登报,是要登报,但不一定是《中国税务报》。
因此,今后不论是丢失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,都是书面报告税务机关,并登报声明作废。
登报一事,无非是为了在“有影响力”的媒体上公开说明公司出现变动或证件遗失事实,以后谁再拿我的营业执照、我的公章做什么非法的事,签什么不公平合同,和我司无关,相当于一个公开的“免责声明”。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老客网上看到的,谢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