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0年安徽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来了!哪些企业可以申报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呢?按照《安徽省 经济和信息化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〈省中小企业(民营经济) 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,经研究,决定开展省中小企业(民营经济)发展专项资金 相关项目申报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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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类别
(一)项目申报类别
《省中小企业(民营经济)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》中第(三)、(六)、(七)、(十一)、(十二)类不纳入本次申报,具体 事项另行通知;申报第(二)类的,应符合《安徽省高成长型小 微企业评价认定管理暂行办法(试行)?(皖经信中小企函〔2020〕284 号 )规定条件; 申报第( 四)类的, 应符合《 安徽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遴选办法》(皖经信中小企 ( 2020 ] 72 号)规定条件。
(二)部分子类名额分配
《省中小企业(民营经济)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》第(二)、(四)类申报名额分配如下:
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程序及要求
(一)项目单位对照《省中小企业(民营经济)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》组织申报材料 ,向所在市级经信局(广德市经信局 、宿松县科经局)、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局提出申请。
(二)市级经信局(广德市经信局、宿松县科经局)、有关主管部门按照规定,统筹做好项目现场核查,除《省中小企业(民 营经济)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》笫(三)、(七)、(十一)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,其余项目县级(市、区,含直管县)现场核查必须达 100% ,市级核查比例不得低于50%。
(三)市级经信局(广德市经信局、宿松县科经局)、有关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对申报项目审核后,联合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报送推荐文件一式四份, 包括: 市级经信局(广德市经信局 、宿松县科经局 )、有关主管部门申请项目资金承诺书、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(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)。同时请将推荐文件扫描件及项目汇总表电子版通过系统”上传申报文件”功能在线上传。
(四)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。项目单位登录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"企业云”服务平台系统进行填报,上传相关证明材料,经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初审、市级相关主管部门复审后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。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、资料齐全、扫描文件清晰。通过系统报送的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,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。
( 五)各地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组 织项目申报 , 其中: 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 2020年6 月 4 日 8 时, 项目单位端口关闭时间为 2020 年 6 月 30 日 24 时,县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为 2020 年 7 月 6 日 24 时,市级经信局(广德市经信局、宿松县科经局)、有关主管部门审核端口关闭时间及推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为 2020年 7 月 10 日 24 时,逾期均不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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